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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每月可获210元补贴

2008-04-14 15:04:38 来源: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
   4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人事局了解到,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沈阳市将于今年再发展100家就业见习单位,全年为不低于2000名未就业毕业生安排见习单位。同时,将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每月生活补贴标准由165元提高到210元。     据记者了解,沈阳市自2006年8月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以来,已经落实沈阳机床集团、沈阳鼓风机(集团)有限公司等213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,主要为装备制造、汽车及零部件、电子信息等中等规模以上企业,共举办高校毕业生、见习毕业生双选会10场,成功推荐528名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工作,发放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资金29万元。     据沈阳市人事局介绍,毕业生到见习单位见习之后,将签订《沈阳市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合同书》。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每月210元的生活补贴,企业也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补贴。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合格者,由沈阳市人事局颁发《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》,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聘用的,在该单位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。
编辑:马川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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